协会职能
  所在位置:首页 > 职业健康 > 协会职能

协会职能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促进职业安全健康事业的发展,在安全工作者、有关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其主要业务范围是:
        1.开展学术交流、组织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课题的讨论、研究和考察活动。
        2.编辑出版和发行有关科技书刊,推广先进科技成果。
        3.为我市职业安全健康的发展进行决策咨询、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4.推进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对安全工作者的继续教育,传播先进技术,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5.受有关部门委托,进行科技项目论证;科技成果鉴定;安全健康的评估;风险评价的评审工作;承办有关中介组织资格审查及认可和安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有关技术仲裁工作。
       6.组织撰写并审查安全健康科技论文,举荐人才,推荐、奖励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技成果。
        7.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和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伤亡事故、严重职业危害、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调研分析和提出预防治理建议。
        8.承办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